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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经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tp006
三、项目内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
四、结果内容: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通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贰拾陆万陆仟伍佰元 投标品牌:联想 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鼎润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贰拾陆万捌仟元 投标品牌:联想、佳能 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威之盾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贰拾柒万元 投标品牌:联想、佳能 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五、项目发布二次谈判公告日期:2015年4月15日
六、谈判小组成员:仇孝义 甘心涛 王大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7512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3-5028800
八、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
本项目中标结果自发出之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谨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