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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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开标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编号:cdzbsg-2015-265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永城市水利局凿井队

投标报价:1089012.00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刘自亮

证书编号:c14079090900273: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丘汇泉水文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089745.22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杨振营

证书编号:c1490199090001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豪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89613.00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孟宪超

证书编号:c1490809090001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5171685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0—5171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082997040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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