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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购警用车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购警用车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23号
二、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5年4月20日
三、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4月28日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评标室
四、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为洛阳康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5600元整;
五、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孟津县城会盟大道
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