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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店乡任庄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刘店乡任庄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采用 邀请招标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采购办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 3月 9日 10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全长1070米
2、项目地址:刘店乡任庄村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35284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3月9日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评委主任:尹艳丽
评委成员:张会琴 赵惠玲 于建敏 闫俊霞
四、否决投标原因
否
标段:刘店乡任庄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候选人:河南省德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2293.44元 合格 30日历天 焦慧萍
第二候选人:开封市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52451.42元 合格 30日历天 张贺中
第三候选人:河南鸿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52628.75元 合格 30日历天 罗燕
六、公示期限
2017年3 月 10日至2016 年3月14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 话:0371-26668106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一事一议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 :0371-22700986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季女士
电 话:0371-2398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