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及渣土清运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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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及渣土清运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及渣土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fydlny—2016—027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3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5月3日

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专家:李亚卿、王绍芝、李德建、杨柳、翟世丽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邓州市西城建筑安装公司

投标报价:1798000.00元

项目经理:刁良辉

证书编号:豫241111224995

第二中标候选人:邓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1800000.00元

项目经理:丁光献

证书编号:豫241091123447

第三中标候选人:邓州市地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99600.00元

项目经理:李德朝

证书编号:豫241000803079

六、联系方式:

     人: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

     人:先生

      话:13903773456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女士

  话:0377—60880048     15238156516

公示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8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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