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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其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349
1.3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82号。
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2200㎡,室内二层约1200㎡,室外约 1000㎡。
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项目预算:198.33万元。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4月1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5月3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8评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天煜、李长增、曹松志、田军、孙敏婕。
4、中标信息:
定标时间:2017年5月4日
中标人:河南省江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八路14号附19号
联系人:贺秒玲
联系电话:13140110082
中标金额:1648532.45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东段28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631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yuyuanyl@163.com
各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提交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