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房管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胡荃在九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民的工作报告,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局党组全体成员、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反腐倡廉,重在行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推动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各基层党组织首先要在思想上到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其次要在行动上到位,要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行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其三要把个人的作用发挥到位,用个人的行动影响自己的同事、下属和家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二是从严治党,重在日常。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是阶段性工作,从严治党,思想教育重在经常、贵在平时,早筑“防火墙”、常敲“警示钟”,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确保抓出长效、抓出习惯。要弘扬“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不忘初心,坚守正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三是正风反腐,重在重点。要抓好我们工作中的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和重点岗位,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永远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四是主体责任,重在自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所以我们要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党员干部,必须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还要抓好自己科室或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还要管好家人,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五是做好结合,重在效果。要牢牢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做到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作效果,不断取得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