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建筑屋顶鼓励“绿色”

时间:2017-03-15 08:4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东莞将逐步推进全市内涝整治工程建设,同时鼓励新建小区和公共建筑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技术措施,实现对雨水的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

  逐步推进内涝整治工程建设

  《意见》明确,自今年起,以流域为基本技术单元,东莞将开展全市各流域分区的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用于统筹全市各流域的排水(雨水)防涝工作。完善城市排水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城市排水许可。逐步推进全市内涝整治工程建设,分期分批对排涝标准低、排涝能力严重不足的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率先完成新基河、新开河、下桥河等市区重要排水河道的综合整治。在相关新建项目中推行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全面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有效削减雨水地表径流。

  同时,《意见》鼓励新建小区和公共建筑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技术措施,实现对雨水的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既有建筑与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屋顶、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雨时发挥调蓄、旱时发挥绿化灌溉功能。

  将推进多个试点建设工作

  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可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道路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时,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滞蓄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总量和污染负荷。

  记者了解到,市相关部门将通过重点推进黄沙河流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松山湖(生态园)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常平镇新城中心区、谢岗镇银瓶湖生态体验园和银山科技园湿地休闲区的建设,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举措、技术手段、管理政策、融资模式等实践经验,用以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打造“极具东莞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摘自 《广州日报》 2017.03.13 记者 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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