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开展2017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后,2月22日至3月13日期间,我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共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2起,为733名农民工追发被拖欠工资1063.053万元,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
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案件查办重点。我市及时召开各级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和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内部案件研判会,深入分析2017年春节前专项检查行动中受理但未能结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特别对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查处难度高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不解决问题不销案。
依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重大案件。准确掌握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案件查处进展,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赢得了工作主动。对发生突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的,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多部门联动,及时妥善解决。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后仍无法解决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主体责任,加快案件办理效率。对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通过排查和举报投诉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谁用工、谁负责,谁欠薪、谁偿还”的原则,明确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全力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大大提高追讨欠薪的效率。
摘自 《右江日报》 2017.03.17 何丰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