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时间:2017-03-23 15:4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明确了专人负责制度。根据部门职能及处室责任分工,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部署推进,城市规划处具体负责,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所辖县(市)的监督指导,并确定了专人负责联系相关工作。要求各地积极做好与文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部门间的协同管理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

  (二)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纳入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目标任务,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城市工作“五统筹”实施方案》,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纳入“特色风貌保护”专项行动进行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3年基本完成目标任务”要求,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实施路径、时间节点,在全省部署推进。

  (三)鼓励公众参与。要求各市(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普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概念,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共同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二、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现状统计,积极推进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有关工作的函》、《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现状情况统计的函》、《关于抓紧报送2016年新划定和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情况的函》,制定了《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技术信息,选配具有文物、文史、方志、建筑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普查,确保普查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各地结合普查工作,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进行评估,明确时间节点,分阶段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保障了相关工作的及时开展。

  (二)完善法规体系及标准支撑。2016年,安徽省大力推进了《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制定,细化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申报设立、相关保护规划编制、保护措施等内容。目前《办法》草案已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时,开展了《安徽省历史文化建筑认定标准》研究,在进行大量对比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安徽历史文化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下一步,将做好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为进一步科学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提供技术参考。

  (三)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数据库建设。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有效记录、保留历史建筑的基础信息及所蕴含的社会、文化、艺术、科技技术等信息,提供快捷的信息查询、易于操作的信息补充与更新系统,提高历史建筑保护的技术保障。为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信息化工作的支持与引导,2016年,安徽省级财政支持黄山市大力推进徽派建筑数据库建设,目前,已实现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信息录入。2017年,省级财政又将黄山市徽派数据库后续建设及歙县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列入资金支持范围。

  (四)加强研讨交流。2016年11月,安徽省黄山市积极承办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机遇与挑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事业的再推进”专题研讨会。会议介绍了黄山市屯溪老街保护的三个阶段、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以屯溪老街保护20年经验为基础,以机遇和挑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再推进为主题进行研讨,在理念方法上寻求新的突破,将为今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进一步的创新和引领思路。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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