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17:46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党委农办(委) 、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关于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建村〔2016〕274号)的要求,为做好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类型分为3类:

1、保障基本示范村。应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3个基本保障:有基本安全保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齐全;有基本生活保障,供水、道路、用电等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有基本卫生保障,村庄环境干净整洁,人畜实现分离居住,消除蚊、蝇、鼠、蟑危害。(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

     2、环境整治示范村。应已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在以下3方面取得成效:污染有效控制,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收运、有效处理并长效保持,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污水处理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定运行,90%以上农户及公共场所使用卫生厕所;公共环境整洁,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整洁且普遍绿化,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并保持干净,无乱堆乱放;管理规范有序,已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农房建设有管控,基本消除私搭乱建,村规民约管用,民风民俗规范。(创建标准,详见附件2)

    3、美丽宜居示范村。应达到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6〕8号)相关要求。(创建标准,详见附件3)

二、创建对象及推荐数量

示范村创建对象为行政村,原则上为在原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申报一类示范项目。保障基本示范村原则上在贫困县中产生。城中村、异地搬迁村以及“重金打造村”等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行政村,不能列入示范村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每个省辖市每类可推荐1个示范村创建申报对象;省直管县(市)只推荐1个示范村创建申报对象。

三、申报程序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会同当地农办、财政、环保、农业部门按照示范村创建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经实地核实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示范村对象,向国家推荐。国家公布示范村名单后,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村给予补助资金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报告、PPT汇报材料和视频材料(可选)。

1、文字报告:申报示范类型、村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重要经验、人居环境主要变化等,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该行政村近三年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邪教组织及参与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2、PPT汇报材料:逐项对照示范村创建标准提供材料,并附反映村庄人居环境状况的照片和说明等。

3、视频材料:有条件的村庄可提供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版,文字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合力,做好示范村创建培育,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2、在推荐申报中,申报材料要客观真实,表述言简意赅,严禁弄虚作假,把真正符合条件、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行政村推荐上来。

具体申报示范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李如清  庄肃茂

电  话:0371-63680270  63680231

邮  箱:liruqingjst@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016        

邮  编:450000

 

附件:1. “保障基本示范村”创建标准

          2. “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3.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省农业厅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

“保障基本示范村”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

材料要求

基本情况

村庄概况

村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村域面积、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主要产业、所获称号等。

提供基本情况文字说明,村域总平面图和村庄规划图及村庄不同角度的鸟瞰照片。

居民收入

村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提供村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在所属地级市各村排名或文字说明。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设施能基本满足需求,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

提供医疗卫生设施照片,附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标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基本安全保障

危房改造

村内危房改造任务户数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后质量可靠,无安全隐患。

提供危房改造完成情况、质量认定相关文件、材料及照片。

防灾减灾

抗震:村内有地震应急预案及疏散场地。

消防:村内公共场所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责任人及任务分工明确。

抗旱防洪:村内有抗旱预案和防洪预案。

防疫:村内有疫情应急方案或措施,公共场所有消毒设施及用具。

提供抗震、消防、抗旱防洪、防疫方面的相关材料和照片。

基本生活保障

供水

自来水入户率达90%以上,饮用自来水安全、清洁或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提供自来水入户的户数,以及水质检测达标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道路

村主干道进出畅通、路面硬化。

提供村主干道照片不少于2张。

用电

户户实现安全用电,农户、农业用电达到用电要求,村内公共场所有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有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栏或标语等,并提供相关照片。

基本卫生保障

垃圾治理

村庄有保洁员,有垃圾收集设施,无乱堆乱放,村庄干净整洁。

提供保洁员人数不少于村庄总人数的2‰的文件,以及村内垃圾清扫、转运的设施照片。

污水治理

有简易的排水设施,村内无污水横流、乱排乱放。

提供村内排水设施照片。

环境治理

人畜实现分离居住,畜禽实行圈养,圈舍清洁卫生,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无露天粪坑;消除蚊蝇鼠蟑危害,有具体防治措施或方案;村内有公共卫生厕所。

提供相关照片及具体防治措施、方案。

 

附件2

“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

材料要求

基本情况

村庄概况

村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村域面积、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主要产业、所获称号等。

提供基本情况说明及村庄不同角度的鸟瞰照片。

居民收入

村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提供村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在所属地级市各村排名或文字说明。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设施能基本满足需求,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

提供医疗卫生设施照片,附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标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污染有效控制

垃圾治理

村庄有保洁员,人数不少于村庄总人数的2‰,有垃圾收集转运保洁长效机制。

提供保洁员人数不少于村庄总人数的2‰的文件;垃圾收集转运保洁长效机制有关资料。

有垃圾收集池、垃圾清运车、清扫工具,主次干道配有足够的垃圾桶,垃圾桶无垃圾外溢,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提供相关资料,照片不少于5张。

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村庄周边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提供相关整治方案、措施及照片。

无露天粪坑,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无露天焚烧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提供有效控制、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的资料说明及照片。

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处理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定运行。村庄街道两侧有畅通的雨污排水管道或渠,污水无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现象。

提供相关资料及照片。

村庄公共场所建有卫生厕所,农户卫生厕所使用率达90%以上。

提供公共卫生厕所的照片;提供农户卫生厕所使用的数量、类型、效果情况照片,附文字说明。

公共环境整洁

村容村貌

村内建筑整洁,无残墙断壁、无乱涂乱画、无乱拉乱挂、无乱搭乱建。主要道路旁边无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临路市场。

提供相关照片不少于5张

村庄绿化

农村公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庭院基本实现绿化。

提供相关照片不少于3张

水体清洁

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并保持干净,无漂浮物。

提供相关照片不少于2张

管理规范有序

村庄规划

已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

提供村庄规划或村庄整治方案相关材料。

农房建设

农房建设有管控措施,村庄无建筑物私搭乱建。

提供农房建设管控措施相关材料及照片。

乡风文明

村庄有文明评选活动,农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活动,有村规民约。

提供有关资料及照片。

附件3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

材料要求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村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村域面积、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所获称号等。

提供基本情况文字说明,村域总平面图和村庄总平面图。

居民收入

村民人均纯收入在所属地级市各村中名列前茅。

提供村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在所属地级市各村排名或文字说明。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设施能基本满足要求,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

提供医疗卫生设施照片,附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标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山水田园

自然风光

保护好村域内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动物栖息地等自然景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提供主要自然景观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田园景观

村域内的农田、牧场、林场、鱼塘、沟渠等田园景观整治利用充分。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对田园景观破坏性开发和过度改造。

提供主要田园风光的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村庄风貌

整体特色

村庄整体形态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村景交融,整体风貌和谐统一,体现地域特色。空间布局尊重山形水势,契合地貌。防止村庄建设破坏山形地貌,尺度过大,路网形式简单方正、不依山就势。

提供村庄不同角度的整体鸟瞰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建筑住房

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体现地域特征和文化传承,建筑功能复合。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规模适宜,服务半径合理,能满足居民需求。入托上学方便,入学率与巩固率在所属地级市个村中名列前茅。

提供3个公共建筑照片,附文字说明。

农房院落

农房建筑风格、规模、尺度体现乡村特色,功能齐全。多使用本地材料和建造技艺,鼓励使用节能经济的新材料新技术。注重庭院的景观与经济价值,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防止盲目采用外来建筑风格,防止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形式。

提供5个典型农村居民住宅或院落照片,附文字说明。

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

材料要求

乡村要素

历史遗存

挖掘和保护历史遗存,防止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避免拆旧建新、盲目造假、张冠李戴等现象。

提供主要历史遗存照片不少于3张,附保护措施等文字说明。

乡村景观

保护好村庄的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等乡村景观,保护古树名木,体现村庄地域文化特点。防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

提供乡村景观要素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民族风俗

挖掘地域文化,传统风俗,保护和传承当地民俗及传统文化。文体场所设施完善,有经常性文体活动。

提供能反映当地民俗与传统文化特色的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公共设施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齐全,管理维护良好。饮用水水质100%达标。污水处理、垃圾治理设施完善。电讯电力设施有保障。

提供水质检测达标证明材料照片和文字说明,附设施照片。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电讯电力等设施照片各不少于2张,附文字说明。

道路设施

村庄道路基本硬化、通达性好、宽度适宜、有公共照明。公交通达,村民出行及购物方便。

提供对外联系道路和村内主要道路照片不少于3张。

环境卫生

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0%以上,人畜粪便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村容整洁,有村庄环境维护机制。避免乱丢垃圾、乱泼脏水、恶臭等现象。

提供农户卫生厕所的数量、类型、效果情况照片,附文字说明。

综合管理

安全防火

防火、防汛、防涝、防震、抗旱等相关设施齐全。

提供各类安全设施照片,附文字说明,应包括设施设置原因、措施和效果。

乡风文明

乡风淳朴、邻里和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健全,村领导班子工作有力,村规民约有效。

提供各类村容建设、治安、社会风气建设等村规民约的照片,附文字说明。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