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

时间:2017-03-27 08:50 来源:搜狐财经

1月18日,河南省政府发布《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和《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方案》,就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及用地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1月5日,河南省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支持项目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普遍面临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展所需资金从哪里来?

  《投融资方案》提出主要通过PPP、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化基金支持、直接融资支持和省级投资公司支持等5种支持模式,解决项目资金问题。

  在保障措施方面,鼓励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县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将重点向县级倾斜,重点用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级配套资本金。引导豫资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公司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等省级投资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

  《用地保障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保障106个县(市)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150万亩左右,其中10个省直管县(市)和部分发展基础好的县(市)按照每个2万亩左右保障,其他县(市)按照每个1万亩左右保障。

  钱从哪里来?主推PPP模式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PPP模式是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主要融资模式,《投融资方案》提出,鼓励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如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热和医疗等,可由省直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多个县(市)同类多个项目打包,吸引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投资。

  2016年12月16日,由省财政厅牵头的我省PPP重大项目签约活动,签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12个,总投资额273.6亿元。

  多元化融资: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城镇化基金+直接融资+省级投资公司支持

  “财政保吃饭,建设靠融资。”这是首批启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汝州市总结的经验。截至目前,汝州市9家国有经营公司一共融资到账139.65亿元,先后投资建设了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科技图书博物展览四馆合一项目,并支持棚户区改造、建了汝州湿地公园,

  《投融资方案》明确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要开展多元化融资,推行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模式。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城镇化项目的创新信贷服务和产品。重点支持整体城镇化、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河道及水系治理,以及城郊区域项目。

  推行城镇化基金支持模式。在发挥现有省级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人保河南城市发展基金、邮银豫资一带一路发展基金和PPP开发性基金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市、县级政府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投资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推行直接融资支持模式。积极打造县级政府投资公司,提升其发行企业债券的能力;利用上市通道,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融资;发挥省级投资公司评级较高的优势,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打包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同类型项目。

  推行省级投资公司支持模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要求,通过合作、合资,帮助县(市)解决项目资本金,改造政府投资平台公司。

  分类改造平台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重点向县级倾斜

  百城建设提质项目投融资实施步骤包括“分类指导,改造平台—谋划项目,选择模式—注入资金,落实融资—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四大步骤,在改造县级投融资平台时,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有平台公司且具备较强融资能力的县(市),省级投资公司主要帮助其平台公司策划项目,设计融资方案,协调对接金融机构和各类城镇化基金;对有平台公司,但资产规模达不到融资要求的县(市),重点通过资产和资本金注入提升其融资能力,需要省级投资公司增资注入的,省级投资公司与合作县(市)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对少数没有平台公司,也不具备融资能力的县(市),省级投资公司与合作县(市)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在县级盘活注入有效资产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市)融资需求情况,省级投资公司未来3年筹措并向县(市)平台公司注资,注资额度和县(市)政府配套投入原则上按1∶1确定。现金注资优先用于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综合平衡融资项目的配套资本金。

  土地怎么办?土地资本化

  加强土地收储供应。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把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与金融创新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创新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行模式,强化土地的资产属性,彰显土地的资产价值,实现土地资产资本化。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土地审批、征收、储备、供应,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可单独组卷报批。仓储物流、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平台交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工业用地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实行统一监管,实现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筹集资金。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出让的基础上,鼓励采取先租后让、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分类有序处置,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突出问题,盘活空闲土地资源和沉淀其中的大量资金,带动财政资金回笼、财税收入增加、用地成本降低和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县级城市健康发展。鼓励盘活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和厂房,实施“腾笼换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16〕2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4日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

  根据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需要,结合当前政府债务管理和投融资平台转型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各县(市)均形成超百亿元的市场化融资能力,支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形成较强的吸纳社会资本能力,把县级城市培育成我省的投资增长点,为加快提升县级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创造良好条件。

  二、总体思路

  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两大目标,即以有序开发县级城市土地资源为重点,突出谋划建立县级建设用地价值发现和增值链培育机制,实现县级政府融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目标;以县级投融资平台改造提升为重点,突出培育其投资、融资和与各类社会资本的合作能力,实现引领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向县级城市下沉的目标。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的投融资体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有经营性收益和现金流的融资平台转型改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措施予以支持。进一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按照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明确还款和收益来源,整合公用事业项目资源,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坚持规划引领,投向合理。高水平编制县(市)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通过科学的规划调控、资源匹配、合理策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资金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坚持渠道多元,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间接融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不断拓宽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建立融通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体制机制,争取更多专项建设基金、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政策性资金,发挥省内已建立的城镇化基金作用,解决项目所需资本金和融资缺口。配套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偿还、回报的制度设计工作,规范投融资行为,逐步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坚持主动作为,风险可控。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豫资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公司、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等省级投资公司,以及县级政府的积极性,按照PPP、混合经营和双向自愿、择优支持原则,丰富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以及金融资金承接主体。指导县(市)政府与各金融机构对县(市)融资规模设定上限,控制区域风险和项目自身风险。区域风险重点考察县级城镇化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现状、财政实力、政府债务和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等因素,非经营性项目要由县级政府和项目法人保障足够的可以量化的还款,每个项目都要做到平衡投资。

  (五)坚持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按照梯次推进的原则选择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首批试点县(市),优先选择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且有资金需求的县(市)。积极开展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开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领域,加快市政公用领域改革,探索积累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形成模式和投融资套路,逐步向全省推广,形成全省县级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新格局。

  四、融资机制和模式

  (一)推行PPP模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要求,鼓励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如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热和医疗等,可由省直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多个县(市)同类多个项目打包,吸引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投资,开展多元化融资,实现市场化运营,促进全省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二)推行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城镇化项目的创新信贷服务和产品。重点支持整体城镇化、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河道及水系治理,以及城郊区域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指定单位作为购买主体实施政府采购,国内外企业法人、改制的政府平台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

  (三)推行城镇化基金支持模式。按照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在发挥现有省级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人保河南城市发展基金、邮银豫资一带一路发展基金和PPP开发性基金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市、县级政府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投资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四)推行直接融资支持模式。积极打造县级政府投资公司,提升其发行企业债券的能力;利用上市通道,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融资;发挥省级投资公司评级较高的优势,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打包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同类型项目。

  (五)推行省级投资公司支持模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要求,通过合作、合资,帮助县(市)解决项目资本金,改造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实现多元化融资;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区域开发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分类指导,改造平台。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平台公司的职能定位,主要承担政府PPP项目政府出资代表、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和土地综合开发类增值项目实施机构等职能。县(市)政府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后,积极推动平台公司整合和项目谋划工作。在改造县级投融资平台时,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有平台公司且具备较强融资能力的县(市),省级投资公司主要帮助其平台公司策划项目,设计融资方案,协调对接金融机构和各类城镇化基金;对有平台公司,但资产规模达不到融资要求的县(市),重点通过资产和资本金注入提升其融资能力,需要省级投资公司增资注入的,省级投资公司与合作县(市)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对少数没有平台公司,也不具备融资能力的县(市),省级投资公司与合作县(市)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二)谋划项目,选择模式。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指导县(市)政府按照规划加强融资项目谋划。按照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投资需求计划,区别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属性,确定相应的收益和还款来源,按照“同类、区域、流域”聚合和“以盈补亏、以商补公、以丰补欠”资源配置原则,策划满足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收益要求的项目。省级投资公司利用智力、资金和信用实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政企合作、公司运作”的思路,指导和支持县(市)政府平台公司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开展投融资工作。主要通过PPP、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化基金支持、直接融资支持和省级投资公司支持等5种支持模式,解决项目资金问题。适合省级投资公司统一运作的项目,县(市)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由省级投资公司统一组织开展融资。省级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投融资工作,在确保自身现金流覆盖的基础上,促进各地政府增强政府付费和购买服务项目的支付能力。

  (三)注入资金,落实融资。在县级盘活注入有效资产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市)融资需求情况,省级投资公司未来3年筹措并向县(市)平台公司注资,注资额度和县(市)政府配套投入原则上按1∶1确定。现金注资优先用于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综合平衡融资项目的配套资本金。根据省级投资公司与县(市)商定的合作方式、确定的融资和项目进度,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步注入合作公司,由合作公司落实融资资金,将资本金和融资资金按要求投资到项目。

  (四)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县(市)政府要配合省级投资公司在县级平台公司改造、融资项目策划、融资模式选择、还款来源锁定、资金流程监管和区域风险控制等环节进行模板化、流程化管理,建立管理机制。通过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实施,全面促进县(市)政府建设融资平台,形成融资渠道顺畅、投向均衡合理、利用集约高效、偿还稳定可靠的县(市)投融资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由省财政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省级金融机构参加,负责研究制订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年度融资计划,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做好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

  (二)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县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将重点向县级倾斜,重点用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级配套资本金。引导豫资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公司、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等省级投资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

  (三)加强信用管理。省政府建立县(市)政府信用考核机制,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发生,确保县(市)政府的信用。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市)存量债务的管理,加强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工作的衔接,健全预算管理机制,限制县(市)政府超出承受能力的融资行为,约束投资机构盲目投资行为。

  (四)坚持上下联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县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财政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16〕2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4日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方案

  为保障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需求,结合全省用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相匹配、城市规模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精明增长与和谐共生相协调、资源节约与生态优先相统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加强产业支撑、提升城镇功能、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找准接口、分类施策、应保尽保,制定落实差别化的土地保障政策,畅通用地保障渠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力保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保尽保。充分认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大意义,加大对县级城市的土地资源配置力度,优化县级城市发展空间,保障县级城市科学发展用地,促进县级城市加快发展、提升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突出节约集约。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采取“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的内涵式发展模式,规范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城镇,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支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注重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加强土地收储管理,探索推动从单纯的土地资源管理向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化综合管理转变,创新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模式。

  二、用地安排

  (一)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突出全域规划的特点,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县级城市用地规模,科学规划自有的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剩余规模和追加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网点、文物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统筹保障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十三五”期间,保障106个县(市)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150万亩左右,其中10个省直管县(市)和部分发展基础好的县(市)按照每个2万亩左右保障,其他县(市)按照每个1万亩左右保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期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出现不足的,首先由所在省辖市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剂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将通过全省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模统筹调剂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利用标准统一的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与监测技术,加强县级空间规划基础平台建设。

  (二)合理安排年度用地。结合各地耕地保护、节约用地、依法用地以及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等情况,统筹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每年安排106个县(市)共30万亩左右。同时,一并下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保障106个县(市)年度用地总量40万亩左右。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用地,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扶贫攻坚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各类发展载体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加强对产业用地的保障。

  (三)统筹耕地占补平衡。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后备资源状况,积极组织实施规模大、出地率高的补充耕地项目;缺少资金的,可借助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等省级投融资平台优势,或按照有关规定引进社会资金,开展补充耕地建设工作,及时保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对宜耕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经过努力仍难以就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县(市),由所在省辖市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解决;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可按照依法合规、互利互惠原则,通过自行协商或在有关公共交易平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

  三、保障措施

  (一)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增减挂钩收益形成与返还机制,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腾退宅基地,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允许其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引导向经济较为发达的省辖市、县(市)流转,充分显化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土地资金在城乡之间流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严控城市开发边界。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分类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形成空间开发硬约束,防止城市无序扩张,引导城市精明增长,走组团式、紧凑型、复合型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三)加强建设用地“双控”。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地耗、项目用地标准等指标管理。各县(市)要不断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把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减下来,把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以保证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能够有效使用;严格控制、大力查处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违法用地挤占有限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大已批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力度,尽快归还到期周转指标;新上增减挂钩项目要严格落实“先拆旧、后建新”有关要求。

  (四)加强土地收储供应。构建土地统一收储、补偿统一标准、用地统一出让、收益统一分配的新机制,不断规范加强土地收储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把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与金融创新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创新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行模式,强化土地的资产属性,彰显土地的资产价值,实现土地资产资本化。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土地审批、征收、储备、供应,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可单独组卷报批。仓储物流、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平台交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工业用地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实行统一监管,实现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筹集资金。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出让的基础上,鼓励采取先租后让、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分类有序处置,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突出问题,盘活空闲土地资源和沉淀其中的大量资金,带动财政资金回笼、财税收入增加、用地成本降低和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县级城市健康发展。鼓励盘活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和厂房,实施“腾笼换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及污染土地修复,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建设用地批、征、供、用、管衔接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不断减少空闲土地存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六)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措施,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征行为。开展增减挂钩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不搞强迫命令和“运动式”搬迁;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要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挂钩收益要充分考虑拆旧安置成本和增减挂钩指标用途,公平合理确定并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增加群众的获得感,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组成的用地保障小组,明确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时序和责任分工,研究协调解决用地保障中的突出问题。省辖市政府要加强综合协调,做好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补充耕地指标的统筹调配工作,确保土地要素优化配置。

  (二)强化部门协作。用地保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相互配合,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用地。

  (三)狠抓责任落实。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研究谋划,上下联动,多方协同,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用地保障任务、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可行的保障方案和推进措施,及时组织建设用地报件,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省辖市国土资源局要统筹安排,做好各类用地指标的及时配置、建设用地的审查上报和所属县(市)用地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大与国土资源部的沟通对接力度,争取政策、指标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为实现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目标提供坚实有力的用地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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