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将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立法

时间:2017-03-29 09:3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重点民居没钱保护?非遗传承遭遇困境?古村古镇规划不给力?西大街业态变迁还是老大难?未来五年,随着我市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立法保护工作,这些难题或将迎刃而解。

  1986年秋,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过三轮“华山论剑”,最终河北省当年唯一的名额,落在了保定头上。甚至在排名上,“驴火”保定何以碾压平遥、敦煌,甚至上海和重庆,位列38座名城中的第二位。保定的胜出,得益于吴良镛、郑孝燮、罗哲文、王景慧等众多国家级专家一致力挺,更得益于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大慈阁、西大街等丰厚的文化资源。为了提升保定文化名城的影响力,在中共保定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聂瑞平向大会做报告时指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启动保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为此,记者专访了我市文广新局局长赵其国代表。

  据赵其国介绍,保定将在今年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立法的规划编制,主要涉及到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古村古镇、文保单位、重点民居的保护等。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立法,是我市依法治市的重要方面,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和保护,也是让文物、文保单位和非遗活过来、火起来的重要保障。”赵其国称,作为古城的重要印记,我市今年还将启动工业遗迹的立法保护工作。“比如新中国面粉厂,是很多老保定人的珍贵回忆,如果再不保护,或许有一天,就会消失在古城的历史长河中。”采访中,赵其国还列举了淮军公所等国保单位遇到的产权等问题。在他看来,如果保定有了历史文化名城立法,在处理相关的问题时,就会有法律依据,将有助于文保单位的保护。

  除了法律依据,在赵其国看来,立法还有助于让管理权限更加明确,促进全民关注,让保护机制更加灵活,让文保单位得到更多保护机会。“比如清河道署,由水利部门维修后,可以做河北省的水利博物馆,这就是部门的力量。比如杨公祠,引入社会力量维修后,效果就很好。还有一些名人故居、重点民居,如今还破破烂烂,甚至被人为占据,产生一些产权问题,如果法律确立了,可操作性将更强。还有一些国保、市保单位,管理权在县里的话,或许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摘自 《保定晚报》 2017.03.24 邸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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