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今年3月10日,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环境卫生“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
一是优化沿街立面。重点对沿街立面、门头招牌、户外广告、标志标识以及建筑物外电线路等按照设计风格统一整治,累计清理门面广告、废旧灯箱、破损门面等300余处,查纠各类店招店牌违规327起。
二是严查违法建筑。坚持对新增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严格控新控违,及时发现乱搭乱建事件,通过警示教育、立案处罚等手段,自行拆除及强制拆除360余起,面积3.46余万平方米。
三是维护城镇秩序。对小城镇沿街商铺跨门经营、自产自销占道设摊、行人车辆乱停放以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乱倒垃圾污水”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目前,共纠正跨门经营1.7万起,查处流动设摊3.1万摊,查纠马路市场50处2300余摊,处理乱张贴等违法行为1.3万余处。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3.29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