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完善预警机制

时间:2017-04-07 15:4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月27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这份对楼市的监管工作要点提出,建立完善预警机制,督促指导各地摸排延期交付楼盘底数,探索创新解决路径,妥善处置“烂尾”项目。

  对2017年江苏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这份监管要点指出,“围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坚持稳市场与防风险并重”等。

  在具体“抓手”上,监管要点提出,重点对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者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和中介机构恶意炒作、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整治。

  在加强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方面,文件提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省级系统与各市对接,尽快实现数据导入、互联互通,继续做好干部住房核查工作。

  在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文件提出,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城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在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方面,文件指出,按照因城因地施策去库存的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群众居住条件为目的,指导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通过政策性补贴、搬迁奖励等优惠政策,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鼓励群众自主购买市场存量房源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三四线城市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补偿比例。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3.29 朱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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