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启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时间:2017-04-11 09:4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两书一牌”覆盖率达到100%;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3月29日,省住建厅印发《山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我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根据《工作方案》,我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施参建各方主体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两书一牌”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住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保存。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将其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工程招投标、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性技术。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和施工安全水平。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在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

摘自 《山西日报》 2017.04.06 记者 晋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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