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有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20-11-10 11:01 来源: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会员单位:
   近期,部分会员单位就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向协会建议,希望降低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的条件,以满足企业当前业务拓展的需要,对此,协会作如下说明:
   1. 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将常态化,会根据秘书处工作安排,不定期多频次地举行,完全满足企业的业务拓展需要。
   2. 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是职业素质提升类型的培训,目的是将技术能力强、职业素质好,具有发展潜质的从业人员培养出来。因此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会设置长期固定的报名条件,而是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后,认为具备某些条件的从业人员具备了培养的价值,就可以对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比如本次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就是针对在工程项目上历练多年、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现场阅历等方面具备了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力的监理员。
   3. 较高素质的监理队伍,是监理行业的立业之基,发展之要,升级之本。行业改革发展始终要求,队伍培养“首先注重质量和长远,其次兼顾数量和现实,宁缺毋滥”,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条件的要求只会逐步提高,不会降低,只有走“精兵强将”的队伍整肃之路,才能真正实现河南监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向好的发展。
   4. 本次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的监理员,仅仅是指经过河南省监理协会监理员业务知识培训以及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分会(比如化工分会、铁路分会、机械分会)的监理员,持有其他省市监理行业的监理员证书在河南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员,不参加本次业务知识培训,待同其他省市协会协商后定夺。
   5. 协会业务知识培训严格依据通知公布的报名条件开展报名受理工作,接受社会和会员单位的监督,并向监事会报告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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