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在公务或社交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和实物的折价款要及时上缴。缴存方法:
1.缴存人可到中国工商银行缴“河南省581廉政账户”。缴存人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不需说明款项来源和缴款理由,只需说明存入“河南省581廉政账户”即可,可用实名,也可不记名。
2.本人可委托他人、也可委托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缴“河南省581廉政账户”。
3.缴款人应妥善保管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作为缴款凭证,可视为本人拒收礼金的证据。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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