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管理,提高房屋租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建住房〔2007〕30号)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建住房〔2007〕51号)及年度工作计划,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12年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的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等9个单位及申报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复检的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等5个单位进行了考核,经专家评审,认为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等9个单位达到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标准;认定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等5个单位复检达到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标准(名单附后)。为使考核认定工作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述初评结果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我厅认定为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并授牌。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3年元月10日前(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寄)到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
邮 编:450046
二○一三年元月五日
附件:拟认定2012年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2、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3、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4、西峡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5、太康县房地产管理所
6、台前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7、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8、南乐县房地产管理所
9、辉县市房地产管理局
10、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
11、洛阳市房产租赁管理处*
12、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
13、濮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处*
14、新乡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
注:带*为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复检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