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延续的通知

时间:2012-07-09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延续的通知

 

豫建资质〔2012〕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报程序的通知》(豫建城〔2010〕60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园林绿化二级资质有效期届满的企业应按照资质申报程序进行延续,现将2012年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延续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质延续范围

    2009年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证书的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二、资质延续的程序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内城市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延续初审工作,并做出初步结论,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市初审工作情况上报省厅。

    2.省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公布延续结论和换发新证。

    三、资质延续时间安排

    2012年7月31日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做出初审结论行文上报。凡未按期完成报送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质证书换发

    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经审核合格后,其资质证书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延续三年。公告结束后换发新证,原证书一正五副收回统一销毁。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内容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报程序的通知》(豫建城〔2010〕60号)的文件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单独成册。附件材料一份,规格为A4型纸,采用软封面封底一律胶粘或平订,并加盖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章。

    六、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资质延续工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市资质延续初审工作,填写“2012年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并按要求统一报送材料。

    2.参加资质延续的企业要主动配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延续工作,认真准备,及时报送申请材料至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3.2012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延续工作相关信息和附件下载可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城市建设”专栏——“文件通知”中查询(网址:http://www.hnjs.gov.cn)。

    联 系 人:付  宁   常庆生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68080856

    电子邮箱:hncsylzz@163.com

 

附件:1.应参加2012年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2012年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下载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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