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30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1〕46号

 

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现就做好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市、县要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全面部署节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要设施、关键岗位、危险源的监督检查,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建立完善巡查制度,组织专人对生产厂区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供水企业要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证节日期间连续不间断供水,加强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燃气企业要严格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漏,确保安全供气。市政设施管养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查补窨井盖板,杜绝事故隐患。市政施工企业要严格施工操作规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要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设置必须的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标志,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各供水、供气、市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措施,配备各种抢修抢险车辆的和器械,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保证抢修抢险队伍随时整装待发,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节日期间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处理。遇有紧急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防止漏报、迟报。

    节假日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值班室电话:

    0371—68080801(兼传真)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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