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1-11-29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

 

豫建〔2011〕18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自我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不少城市在努力破解城市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129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的(豫建〔2010〕170号)有关要求,我厅拟定于201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四个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依据《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豫建〔2010〕170号)。按照考核标准对考核项目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检查考核活动是对各城市规划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考评,对于巩固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豫建〔2010〕170号),请登录http://csjs.hnjs.gov.cn/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3.各市要依据我厅有关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规定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对照《评分标准》检查内容准备相应汇报材料和相关文件及台账资料。资料包括: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总体汇报资料各一式15份(提供电子文档)。各有关部门根据《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各项内容,分别提供相应文件、原始资料、台账等材料备检查考核组查阅,并配备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4.检查考核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工作。同时,听取各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汇报。

    5.各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考核工作将另行安排。

    6.请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确定一名总负责人及联络人,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总负责人及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活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范军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陶鼎鼎

    联系电活:0371—68080856  69523920(兼传真)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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