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2-03-01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执法〔201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配合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为统领,以建立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为重点,以整顿规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惩治领域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完善执法制度,建立公正严明、监管顺畅的执法监察机制

    (一)建章立制。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制订总队内部工作机制、外部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总队执法监督管理水平。根据执法监察总队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职能,一季度起草制订《案件办理制度》、《重要案件督察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规章制度,旨在以制度入手,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以规范健全的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二)工作部署。三月初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明确总队执法监察职责,研究全年工作思路,部署2012年全省执法监察重点工作。

    (三)立法调研。积极配合厅法规处做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规定》的立法调研、修订和上报工作。对新形势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的法律定位、队伍设置、管理体制、经费和设备保障、执法行为和程序做进一步规范。积极探索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监管协调、层级指导、运转顺畅、执法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闭合管理”,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二、服务建设大局,构建统分结合、运转顺畅的执法监察体系

    (四)服务中心。围绕全厅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配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城乡建设招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督导督查。

    (五)综合检查。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检查。2-3季度开展一次以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禁实禁黏”与建筑节能为重点的综合执法检查,整顿规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协助厅机关有关处室适时开展建筑节能、保障性住房质量、“禁实禁黏”的专项检查。保证行政监管与行政监察工作衔接紧密、运转顺畅。

    (六)强化指导。以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队伍“服务提升年”主题活动为抓手,会同厅法规处继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监察评查活动。采取加压驱动、典型引路、跟踪指导和重点帮扶等措施,强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队伍“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年底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同时,对全省队伍的执法工作和案卷整理情况开展评查(办法另行制定),进一步推动全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突出案件查处,营造健康有序、公正透明的执法监察环境

    (七)严查案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是执法监察永恒的主题。一是进一步畅通案源渠道,注重从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处室移交、媒体舆情、上级批转中发现案件线索,在厅网站上设立投诉举报信箱,总队设立投诉举报专用电话,及时限期查办。二是加强协同联动,对上要积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要主动与省纪检、检察、审计、国土、文物等部门沟通,做好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联合查办工作;对下要主动与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加强对督办、转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三是坚持集体研判制度,切实履行法定程序和权限,确保依法办案。四是做好行政监察,查处下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五是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警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 

    (八)突出重点。今年执法查处的重点是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违规转租转售行为;违反房地产调控政策、违法征收房屋行为;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行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阶段违反报建手续擅自施工行为;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等行为;协同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开展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督察,依法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九)提高效能。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能。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年内,省执法监察总队将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并延伸到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健全省、市、县三级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我省行政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同时,总队要定期做好对举报信息的统计分析,掌握违法违规行为特点、动态和规律,举一反三,逐件剖析查处案件暴露的问题以及监管漏洞等,提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建议。总队要加强对问题多发地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预防和监督,采取相应预防和惩处措施,并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

    (十)课题调研。以开展课题研究为前提,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紧紧围绕厅中心工作,尤其是在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活动、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等八个方面,结合总队职能,开展“如何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执法现场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并解决执法队伍如何为我省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进而为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的具体措施。同时,通过调查研究问题,树立先进典型。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监察队伍

    (十一)组织建设。抓好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积极与厅机关党委联系沟通,建立执法监察总队党支部,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找准执法监察环节廉政风险点,研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约束制度,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执法监察相结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十二)作风建设。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推进工作作风转变。认真贯彻厅机关文明指导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厅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豫建文〔2012〕3号)精神,加强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抓内功强素质,抓行风树正气,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增强严格守法、公正执法、依照程序执法的自觉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强化执法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自身素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十三)搭建平台。加强联系沟通,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监察机构联席会为平台,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重大案件分析、专家讲座等,加强各地工作交流与信息简报的上报下传工作。同时,不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到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好的省、市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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