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豫政办〔2012〕9号文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2-03-27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分解豫政办〔2012〕9号文政府工作报告

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豫建〔2012〕50号

 

厅机关各处室:

    2012年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2]9号),按照厅领导指示,现将该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全局带动作用

    1.拓宽开放领域。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大力推动全方位、宽领域对外开放。扩大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城市建设处  科技处

    (二)持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

    2.完善载体、提升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中心城市作为依城促产、以城带乡的主导力量,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3.推动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城市群。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4.支持郑州都市区加快建设、先行先试,重点推进郑州航空城、综合交通枢纽、国际物流园等区域开发,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郑汴都市区和郑汴一体化发展,尽快实现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5.支持洛阳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市新区建设,发挥区域副中心城市作用。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6.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和城市组团之间快速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形态。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7.完善城区经济发展载体。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地区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作为服务区域、带动周边的核心载体和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增长点;支持市辖区规划建设特色商务区(街),形成一批服务业产业集群,培育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8.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镇交通、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供热、供电、供气、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500亿元。注重城市整体功能配套衔接,合理布局建设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环保、商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处  城乡规划处  计划财务处

    9.突出特色、强化支撑,增强县域城镇承载承接作用。把县级市、县城和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县域城镇承接产业转移、承受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  城乡规划处  城市建设处

    10.统筹布局、分类推进,增强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生活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健全。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

    11.创新机制、加强引导,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城市建设处  村镇建设处

    12.建立以农民转市民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农民住房等问题,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真正转为城镇居民,享有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处

    (三)持续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

    13.强化节能减排。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绿色节能建筑等八大节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行业脱硫脱硝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科技处  城市建设处

    (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体制机制优势

    14.创新土地保障机制。按照“三保一高”要求,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三项机制”。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计划指标主要保障省辖市中心城区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废弃工矿整治)节余指标集中用于县域城镇及产业集聚区。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村镇建设处

    (五)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和谐社会建设水平

    15.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优化结构、讲求实效,确保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万套。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土地指标,制定并完善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分配公平。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合理的自住性购房需求,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处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六)建设服务政府推动务实发展

    16.强化科学运作。坚持“落实、完善、提升、创新”,求实重干,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科学民主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迎来送往,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提高办事效率。完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进学习交流和创新实践,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评价机制;积极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17.严格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肃换届纪律,树立正确导向风气。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腐败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职务,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责任单位:监察室  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

    2.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抓紧制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注重总结提升,按时上报情况。各责任单位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报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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