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4-01-29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
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豫建办发〔201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生产形势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建办质电〔201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和监督执法力度,严把各项建设手续审核关和工程监督检查关。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资格及工程建设有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络信息资源,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及监督执法过程中,除查验企业资质、个人执业及岗位资格等有关证照原件外,应登录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资质及人员资格认证查询》栏目同步核对网上有关信息,对信息不一致或没有相关信息的,要进一步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审批部门联系核实,严格审查把关、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强标后履约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地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机制,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将安全生产管理与企业资质管理、企业市场准入管理、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以及各类工程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度,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地要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强化现场监管,不断提升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各种事故类型,梳理不同季节、不同阶段需要特别注意的隐患问题,加强对危险设施、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要结合本地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类型,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加大督查、督办和通报力度,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4年1月29日   

 

建办质电【2014】2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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