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2-13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4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

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城〔2014〕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2014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

 

 

                              2014年2月13日

 

 

附  件

 

2014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和美丽河南”为总目标,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9%,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2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5%,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4平方米。全省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达到全省总数的60%。省辖市全面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启动县级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各市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环卫等市政公用专项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并依据专项规划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各城市要按照行业标准和建设目标,提出具体建设项目,超前谋划储备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中央资金和引进社会资本做好充分准备。 

    (二)强力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中央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富强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全面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普查,全面摸清基础设施基本状况,为科学确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雨水排涝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县级城市暴雨重现期一般地区采用1—3年,重要地区采用3—5年, 短期积水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区域采用5—10年。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坚持“排蓄并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三是加强市政管网和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在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老城区开发要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综合管廊。统筹完善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积极推进大容量、快速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施城市道路提升工程,提高路网密度,畅通道路微循环。积极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四是加强城市供水节水设施建设。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城市配套供水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供水厂建设和改造。推进城区公共供水范围内的自备井关闭工作,提高现有城市供水设施效率。加强城市供水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濮阳、商丘、周口等缺水城市要抓紧启动创建工作。

    (三)深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积极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扶持和培育市政公用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超前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全省统一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实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发展态势。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对入库的项目进行筛选,把符合条件的项目作为我省向国家争取资金、对外招商引资、分配城建资金的主要对象。积极组织全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参加全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洽谈会、银企对接会。各市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提升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进一步完善招商项目建设推进措施,对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领导一对一跟踪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将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行业服务纳入数字城管平台。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的作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启动县级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2014年在县级市中选择4—6个试点筹建数字化城管系统,扩大数字化城管覆盖面范围。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严格实施《河南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治理路边乱设置停车位现象。加强城镇燃气市场管理,规范城镇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提高设施完好率。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

    (六)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以服务美丽河南建设为切入点,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保护。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以省辖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污泥处置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郑州、洛阳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并投入运营。三是积极推动供热计量改革,落实和实施分户计量收费政策。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缓解城市大气污染。四是以公园绿地建设为重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培育节约型园林示范项目,推进防灾避险公园等专类园建设。开展绿道建设试点,总结推广绿道建设经验。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管理,落实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推广绿色图章制度。

    (七)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2014年,针对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助力平安河南建设。一是完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对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完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占压燃气管道、违章操作、违章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开展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强化城市供水水质检查,确保城镇供水安全。五是加强汛期城市防汛排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检查,保证正常运行。六是加强城市桥梁的安全管护,严格落实城市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2014年对运营6年以上的Ⅰ、Ⅱ、Ⅲ类城市桥梁全部进行一次检测。七是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严格实施事故快报制度,及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完善市政公用行业法规标准政策体系。研究制订《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及标准》、《河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河南省城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河南省城市占道费管理办法和标准》、《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

    (九)努力提高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市政公用行业文明服务和争先创优活动,为文明河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是加强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着力解决工作薄弱环节、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围绕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梳理权力运行制度、健全监督惩处制度等方面,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建立和实施市政公用行业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直通车机制,为实验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进政(事)务公开,加大办事公开力度,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等“窗口”行业服务标准,转变工作作风,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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