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职能,固始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固始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固始县境内建筑工程发生的一般,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原则是: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统筹协调,快速反应。三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四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工作要求是;一固始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的内容,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不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调用各有关单位人员,器材,设备进行抢险救援时,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