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河南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3-09-1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举办2013年河南省城乡规划建设

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豫建〔2013〕1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党委组织部,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3〕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的发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作用,深入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三大战略规划,省委组织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2013年10月在上海同济大学联合举办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针对我省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特点,重点讲授区域规划与区域经济、城市综合防灾、新型城镇化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与给排水规划、城市文化与城市美学、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城市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用、旧城改造与更新、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新城(新区)规划、城市特色风貌、城市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等专题内容;参观学习上海、江苏等省、市、县规划,建设经验及成就。

    二、培训对象

    全省县(市、区)的县(市、区)长或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正职或副职领导。

    三、选派学员条件

    1.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在职领导干部;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重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班次:共分两期,每期30人。

    培训时间:每期培训10天。第一期、第二期均在10月下旬举办。

    培训地点:上海同济大学校园。

    五、要求

    1.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此次培训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举办,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党委组织部负责学员选调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予以配合,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2. 统筹安排,抓好培训。各参训单位要将此计划与本地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3)合理确定送学人选。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各选派单位要妥善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按时参训,提高培训效果,切实维护培训计划的严肃性。

    3. 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地市请于10月15日前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4)(电子版发至hnszjt2118@163.com邮箱)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学员入学及有关具体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傅月笙0371—68080816 

    刘  乐0371—68080817(传真)

    通讯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2118房间

    邮  编:450046

 

    附件:1. 2013年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第一期名额分配表

          2. 2013年第一期学员登记表

          3. 2013年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第二期名额分配表

          4. 2013年第二期学员登记表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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