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9-02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2011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

“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1〕39号

各省辖市、省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技术人员创作出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1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即“四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两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竣工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

    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两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二)河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1.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且经过两年及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还需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2.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工程、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3.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城乡规划项目及其他规划项目(如江河流域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等)。
    (三)河南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1.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2.经地方或行业标办审查、批准,出版发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3.申报项目须经过两年以上实际应用,且使用效果显著。

    (四)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评选范围包括: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

    2.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

    3.申报软件应通过鉴定和行业测评,经过两年以上实际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
    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建在我国境内的工程设计项目,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项目可以申报。
    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独立承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需附项目合同、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及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环保、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申报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获得省直有关部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目。

    (四)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五)申报“四优“的勘察设计企业,需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河南并且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六)获奖项目应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具有示范作用。一等奖项目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在技术创新方面有公认的突出成就;二等奖项目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在技术创新上有显著成就。

    (七)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单项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单项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

    三、申报要求

    公路、电力、水利、化工、煤炭、纺织等行业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凡申请参加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3、4),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选后,择优排序,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填写推荐项目次序表(附件5)后上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照片(6—8寸附简要标题)一份;

    (三)整个工程设计项目和新技术的有关音像制品一份;

    (四)申报材料要包括有关附表及证明材料;

    (五)申报表可登陆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一律使用A4型纸。

    (六)申报材料应于2011年9月底前上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王贺轩

    电  话:0371—69523972

 

附件:1.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2.河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

      3.河南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

      4.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

      5.推荐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项目次序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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