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3-07-02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

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3〕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开展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的情况;

    2.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

    3.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4.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和省厅联合抽查。

    (一)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工作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普查、填写检查表(详见附件),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厅联合抽查工作安排

    1.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具体时间另下文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地普查的基础上,完成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综合考评。

    (三)省厅联合抽查工作程序
  1.检查组听取各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汇报;

    2.查阅2012年以来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台账,抽取检查项目;

    3.查阅受检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强钢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4.实地核查有关高强钢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情况。

    5.总结反馈检查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建立详实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台账;准确统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覆盖率、项目平均使用率;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张  强  0371—66611146

    邮  箱:hndez@sohu.com

   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陈郑育  0371—65509877

   邮  箱:czy2022@126.com

   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用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6月27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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