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5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试点工作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乡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精神,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4〕30号)要求,现就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选择

美丽宜居乡村包括美丽宜居小镇和美丽宜居村庄。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查,切实将群众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示范作用大的小镇、村庄列为试点。

(一)群众意愿强。群众对开展试点建设意愿强烈、积极主动,镇村领导班子执行力和公信力较强,政府领导重视并支持。

(二)基础条件好。镇村人居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特色等条件较好,通过建设能够尽快达到美丽宜居乡村示范要求。

(三)示范作用大。可优先将重点镇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镇村列入试点。

二、工作组织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部门,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实施意见》的建设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批次启动本辖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4月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确定至少一个美丽宜居小镇和一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可整县(市、区)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或一定区域的美丽宜居乡村带建设试点,并将试点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我厅择优确定省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根据各地试点工作情况,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年底前评选公布第一批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并择优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申报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

三、材料要求

(一)试点材料。

1.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情况说明(基本情况、组织实施方案、整县(市、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或一定区域的美丽宜居乡村带建设情况等);

2. 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试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时间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试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厅,同时把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村镇建设处  韩文超

电话(传真):0371-68080866

材料邮寄地址:450046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9号新蒲大厦2111室

电子邮箱:jstczc2015@163.com

附件:1. 美丽宜居小镇试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2. 美丽宜居村庄试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3. 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指导性要求;

      4. 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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