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5-07-16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组织参加全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豫建〔2015〕10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定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现就组织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王宁副部长介绍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二)陈政高部长讲话;

二、会议时间

2015年7月17日上午10:00开始

三、会议地点

(一)省分会场(郑州市参加):省联通公司(中原路98号)9号楼3层第一会议室;

(二)省辖市分会场:由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确定。

四、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

邀请郑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参加,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邀请巩义市、郑州市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巩义市、郑州市所辖县(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长(主任)、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省辖市分会场

邀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参加;

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长(主任)、分管副局长(副主任)、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邀请各所辖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各所辖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邀请省直管县(市)分管县(市)长参加,省直管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省直管县就近参加原所在省辖市分会场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与当地联通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并通知本地区所辖县(市)省直管县有关人员按时参会。会议开始前15分钟,将组织点名。

(二)请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5年7月16日15:00点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三)省分会场及各省辖市分会场会议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姜鹏飞   联系电话:0371-68080863

传真:0371-68080861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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