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7-31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5年河南省城镇基础设施扩能

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5〕1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有效投资“双十”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5〕24号),快速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厅研究制定了《2015年河南省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7月29日       

2015年河南省城镇基础设施

扩能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加快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双十”行动计划和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必然要求,是推动“四个河南”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下,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拉动投资,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能够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能够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城市节能减排,提升城市运行效率;能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加大投入,加快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重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交通、供水设施、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管廊、海绵城市、生态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减灾防灾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科学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燃气普及率达到9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8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三、突出重点

(一)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郑州市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加快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实现90%站点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07亿元。洛阳市要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完成《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审批工作。

(二)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建设城市供水项目120个,其中南水北调沿线受水城市水厂建设19座,建成8座,完成投资20亿元,新增日供水能力59万吨;力争再开工建设6座。重点加快郑州市罗垌水厂、新郑市二水厂、辉县市三水厂等水厂建设步伐。

(三)加强市政道路、城镇桥梁的建设与改造。新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项目500个,新增城市道路1100公里,完成投资335亿元。各省辖市要建设(增建)5条以上快速路,建设2条以上10公里的设施齐全、绿化、亮化、优化的主干道样板工程。各省辖市、特别是郑州、洛阳等大中城市在老城区内实施人行道畅通工程,完善人行道设施,提升质量标准。各市县全面完成对影响通行的人行道、自行车道的改造和维护。完成对所有城镇桥梁的全面检测,实施危桥加固改造危桥154座。

(四)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新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及旧城改造,全力推进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建设污水处理项目200个,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重点推进郑州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工程、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漯河市马沟(唐江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42个执行二级或一级B出水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省城市全部建成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完善垃圾处理收运体系,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2000吨,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郑州、洛阳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完成投资130亿元。

(五)加快城镇市政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供排水、供热、供气管网等项目建设,供水设施主要是加快中心城市长期服役老化供水管网改造步伐,加强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的县城供水设施建设,新增供水管网600公里。全面完成污水处理管网“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完成39个“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加快城镇燃气配套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力争新建扩建燃气管网1600公里、供热管网1000公里。建设城市排水防涝项目170个。省辖市加快开展地下管廊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旧城区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

(六)加强生态园林建设。加快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林荫道路和绿道绿廊建设。结合城市道路绿地、城市慢行系统以及生态廊道等,积极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完成城乡绿道、集雨型或下沉式生态绿化、河流生态景观廊道等重点项目120个,完成投资50亿元。每个省辖市要建设或改造完成1-2个绿道建设试点项目、1个生态型节约型园林绿化示范项目、1条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和1个防灾避险公园。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城市积极推进城市河流生态景观建设。

(七)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研究出台加快海绵型城市建设指导意见,贯彻建设海绵型城市新理念,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按照“渗、滞、蓄、净、用、排”的原则,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积极推进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加快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

(八)加强城市管理。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治脏、治乱、治违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改变城区街道建筑物外观陈旧、缺乏色彩、观瞻效果差状况,依法拆除城区乱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等违法建筑。完善和拓展数字城管系统,将数字城管功能逐步向地下管线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城市应急调度等方面拓展,10个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级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项目负责,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跟踪服务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负责”的工作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化施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将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加快项目建设。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力合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4〕9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事项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应开尽开,早日开工。对每一个建设项目,列出时间表,明确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建设进度、完成时限,坚持做到齐头并进、统筹推进、压茬进行,通过“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方式,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拓展筹资渠道。各地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通过公私合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争取银行的支持。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抓好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项目对接会签约项目落地,争取早日形成有效投资。

(四)加强督导考核,实施行政问责。各地要充分发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作用,加强监督指导,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督查,力促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有关单位,要及时督办并通报批评;对推进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从下半年开始,省厅将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评,年终对年度考核成绩显著的单位,提请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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