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用章”的通知

时间:2015-09-2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

合格证书专用章”的通知

豫建人教〔2015〕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启用相关印章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加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用章(公章、钢印)”,不再加盖“河南省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专用章(公章、钢印)”。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加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用章(公章)”,“培训考核机构章(公章、钢印)”。

三、启用时间

自2015年10月1日起变更印章。加盖“河南省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专用章(公章、钢印)”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更换。

四、办理程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证书的办理程序,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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