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27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豫建〔2015〕186号

厅各相关处室、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10号)要求,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计划选拔培养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60名左右。现将有关选拔培养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中进行。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致力于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发展,工作严谨,求真务实,在本工作岗位、本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业技术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一)城乡规划行业领军人才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规划师、城市规划专业研究生、教授或正高级职称。

(二)房地产行业领军人才

1. 房地产估价领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10年以上;取得“资深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总监”称号;在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连续执业5年以上,主持评估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有较高的理论学术水平,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参与过省级行业协会选定的课题;在国家和省级房地产估价学术会议发表文章2篇以上;所在执业机构和个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

2. 房地产经纪领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10年以上;在房地产经纪(含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中担任主要职务,有房地产营销策划、居间、代理方面典型案例;在房地产经纪(含房地产营销策划)行业连续执业5年以上;在省级行业组织举办的学术活动中提交2篇以上论文或在房地产专业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在国家和省级房地产经纪学术会议发表文章2篇以上;所在执业机构和个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入库条件

1. 建筑业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建筑施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且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所在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在企业入选全省建筑业骨干企业名单并连续三年入选全省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前20强单位名单或所在专业前五强范围以内;所在企业正常纳税,且在全省建筑施工行业中纳税额连续三年排前50名或所在专业前10名范围;所在企业连续三年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2. 建筑业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10年以上建筑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建设类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资格;担任过至少两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且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在省级以上报刊等媒体发表过论文、专著或参与起草工程建设国家、省或行业标准、规范、工法,或取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奖。

3. 监理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入选者为建设监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所在企业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所在企业正常纳税,且在本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纳税额连续三年在前20名;所在企业连续三年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4. 监理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资格;担任过至少两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职务,且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在省级以上报刊等媒体发表论文、专著,或参与起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工法,或取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获得过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奖。

5. 招标代理机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招标代理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所在单位具有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所在企业正常纳税,且在本省本行业(招标代理机构)中纳税额连续三年在前10名;所在企业连续三年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6. 招标代理机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资格;担任过至少两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且代理评价为优良;在省级以上报刊等媒体发表论文、专著,或参与起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工法,或取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获得过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奖。

(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才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授级高工)且具备以下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在勘察设计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或分管技术工作的副院长或副总经理。

(五)市政公用行业高层次人才

市政公用行业高层次领军人物需担任市政公用企业领导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5年以上、从事市政公用行业科研、教学、生产、设计、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相关专业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现代化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个人曾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连续3年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所在企业上交税金额数额较大、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且同时符合条件(1)、(2)、(3)、(4)中的一项:

(1)曾获得过至少2项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青年科技奖等奖项;(2)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3)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论人或1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且被《SCI》、《EI》收录,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4)获得省级以上市政金杯奖、市政优秀QC小组或省级市政工程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六)建设科技行业领军人才

1.绿色建筑领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从事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与施工等相关专业1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执业注册资格;无不良记录;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或培训合格证;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

2.建筑节能领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从事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与施工等相关专业15年以上,主要从事建筑节能设计咨询、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检测、建筑节能施工、能源审计、节能潜力评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可行性论证等相关建筑节能工作;熟悉了解建筑节能模拟软件,能够对初始模拟条件及数据结果进行准确分析判断;具有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执业注册资格;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

(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领军人才

获得高级技师、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职工技术英杰、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或荣誉的;在解决重大生产技术难题或在解决重大项目(设备)关键技术问题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在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创新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在传授技艺、推广先进操作方法以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选拔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厅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进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并讨论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专业划分分别报至省厅各业务主管处室,各业务主管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拟定人员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培养措施

采取组织培训、申请科研项目、支持研发等方式对行业领军人才进行定向跟踪培养,使其达到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标准。

五、使用安排

根据个人情况、基本素质、适应能力及单位意见,由省厅适时推荐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工作,承担更重要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荐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厅及省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为行业标准委员会咨询及制定专家;担任有关行业课题评审专家、高级工程师评审专家或行业发展咨询评估专家;参与全省初、中、高级建设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及其他专业培训的授课任务;参与各类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以专家身份参加行业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参加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各种培训活动和学术论坛等;代表河南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方面的会议等活动;向有关部门推荐担任公共项目顾问;在推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人选时,作为优先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报告1份;

(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推荐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

(三)《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汇总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

(四)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近五年内取得的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有代表性的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书面材料均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标明“2015年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申报”字样,注明人选姓名、单位、人才专业(规划、房产、建管、勘察设计、城建、科技等专业)、人才类别(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职业技能领军人才)。

七、推荐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及各相关处室要牢固树立人才意识,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把那些敬业奉献、素质过硬、经过市场检验和职工认可的骨干人才选拔推荐上来,在全行业形成爱才、惜才、用才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及各相关处室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等不正之风。对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倾斜一线。在人选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及各相关处室要注重发现和培养职业道德高尚、个人贡献重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特别要向经营管理、科研生产一线骨干人员倾斜,向工作在一线的技能人员倾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突破年龄、资历、学历和职称的限定。

各单位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以所在单位名义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各业务处室 。

联系人:规划处 程 成 0371-68080851

房产处 吴小红 0371-68080861

建管处 郭歌舞 0371-69523925

勘察设计处 王贺轩 0371-69523972

城建处 陶鼎鼎 0371-68080857

科技处 张光辉 0371-68080828

建设工会 李二英 0371-68080873

人教处 刘 乐 0371-68080817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推荐表》

2.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军人才汇总表》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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