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指导许昌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日前,许昌市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新格局。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审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划编制、典型工程和工作机制等,统筹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建立联动审批制度,集中审理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类项目。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各审批部门同时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并从严控制和努力缩短评估论证、审查(预审)上报等环节所用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衔接,对互为条件、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相关部门要交叉办理,限时办结。
三是建立联动会商制度。通过集中办公和召开专题会、不定期会等方式,共同协商研究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进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是实行联动监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财政等部门和各县区将合力强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PPP项目管控,实现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全覆盖。实行跟踪问效制度,对各部门承担的海绵城市工作任务协调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查督办,切实将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协调联动推进机制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