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对全市房地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分类指导

时间:2015-09-08 00:00 来源: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摸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现状,近日,许昌市开展房地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登记造册,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指导,跟踪服务。
  
本次排查将持续至本月底。重点是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该市将对排查的企业分为三类。
  
一是重点保护企业。该类企业在建项目建设、销售运行正常,建设资金有保障,已加入统计部门企业名录库且月报质量合格,无拖欠工程款及建筑工人工资现象,无信访记录。对该类企业在建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后可视情况适当放宽办理个人按揭贷款预告登记条件限制,预售资金监管按AAA级标准执行,年度诚信度评比直接为AAA级,在资质延续、升级中进入绿色通道。
  
二是重点支持企业。该类企业项目建设、销售基本正常,建设资金基本能够维持项目建设使用,但尚有缺口,已经加入统计部门企业名录库且月报年报质量合格,虽有拖欠工程款及建筑工人工资现象但未引发信访上访情况发生。对该类企业重点给以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的扶持,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协调中原银行、农村城市信用社、魏都商业银行等本土银行提供一对一项目建设流动资金贷款,所贷款项实行政府监管、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帮助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后,收回银行流动贷款资金。
  
三是重点关注企业。该类企业虽有在建项目,但建设资金缺口大,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无限延长,因工程进展缓慢或延期交房引发业主不满上访,且拖欠工程款及建筑工人工资现象严重。对该类企业要重点关注,积极帮助企业协调银行进行在建项目抵押贷款,或依据企业实际进行合法融资,督促没有进入统计部门企业名录库的尽快办理入库手续。监督企业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融资,杜绝非法集资或一房多卖违法行为。对确因建设资金困难,融资无望,项目难以建设下去的,将及时专题研究对策,进行项目资源整合或适当处置,避免形成烂尾楼,造成社会不稳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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