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宣贯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6-08-26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宣贯会议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5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扬尘污染治理情况,为切实加强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久的做好扬尘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厅组织制定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已于2016年8月30日发布施行。现定于2016年8月在郑州举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宣传贯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 宣讲《城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2. 解读《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

二、参会人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额(造价)站及扬尘办相关人员1人参加,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市政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等单位技术负责人1人。

三、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9日17:00前报到,30日上午半天宣贯。

四、会议地点

郑州市紫荆山宾馆(郑州市金水路8号,金水路与经三路丁字路口北)

五、有关要求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勘察设计处(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统一组织报名,按时参会。参会人员均按要求填写参会回执,于2016年8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传真会务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由于本次宣贯会受场地限制,各市参会人数(名额)(见附件2),本次宣贯会免收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桐发 0371—66228252 13503850335

杨 鹏 0371—66611146 18703818288

张 洁 (会议经办)13838003974

张晓静 (紫荆山宾馆)0371—81676268

13633853587

传 真 0371—66247983

邮 箱:hnsdez@126.com

附 件:1.《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宣贯报名回执表

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参会代表人数(名额)参考表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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