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7-01-06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01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豫建房管〔2016〕5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审批事后监督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我厅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6〕8号),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已经在各地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含省内企业跨区经营、省外企业进豫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按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试行)》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查验资料、召开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共对全省5103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注册地省内企业5035家、设立分支机构企业68家)。检查结果为“优秀”的企业428家(其中省内企业412家、分支机构16家)、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4404家(其中省内企业4354家、分支机构50家)、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271家(其中省内企业269家、分支机构2家)。

此次监督检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下发监督检查通报27份,通报处理不合格企业219家、限期整改211家、做出降级处理10家、注销企业224家(详见各地市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淡薄、遵规守纪观念弱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取得资质后,违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4号)相关规定,擅自降低资质等级条件,专职人员或职称人员数量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要求。

(二)物业管理类型和业绩不达标。部分二级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项目发生变化后,物业管理类型和项目业绩不符合资质等级相应规定,部分三级及以下物业服务企业长期未实质性开展物业服务业务,无综合性管理项目。

(三)登记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资质信息与实际市场主体信息不符,持证备案人员与实际在职人员不符,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

(四)逃避监督检查。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专职管理人员流失严重,综合监管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联系不到企业负责人。部分企业对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拖延战术,逃避监督检查。

三、问题典型企业情况

(一)河南嘉丽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级)在参加周口市2015年度监督检查中主体资格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等不符合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被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

(二)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级)、河南亨豫物业有限公司(二级)、河南姿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级)、河南省万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级)在参加郑州市2015年度监督检查中因资质证书过期、无故不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按规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原因被认定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并被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通报。

(三)河南华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级)在参加郑州市、安阳市2015年度监督检查中被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安阳市房产管理局认定“不合格”并分别通报。

(四)深圳市恒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分公司、安阳市合木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乐之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故未参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5年度监督检查。

(五)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河南丽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级)参加安阳市2015年度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被安阳市房产管理局通报。

对于以上重点问题企业存在的问题,符合注销资质的给予注销资质(详见注销公告),符合记入信用档案的,记入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于外地进豫经营企业,通报企业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总结提升。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201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查找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应的工作措施和解决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效率。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此次监督检查,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便捷高效长效的监督机制。对于年度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评优评选中优先推荐,对年度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含省内企业跨区经营、省外企业进豫经营)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符合注销资质条件的要坚决给予注销。

(三)积极对照检查。各物业企业通过监督检查要认真对照、查找不足,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规范经营能力、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率,在全省范围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行业风气,进一步推动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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