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新型墙材的质量,近期将对全县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整顿。该局根据《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型墙材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开展治理整顿的通知》精神,对全县范围内不按驻政办[2010]58号文件要求,未取得建厂审批手续,擅自建厂生产墙材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建厂审批手续,依法合规经营,整改不到位的依规拆除。对建厂审批手续齐全,但非法取土、超比例掺配黏土生产黏土砖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拆除。对符合建厂条件的“免烧砖”企业的设备、产能、产品质量等,进行逐个排查,凡达不到豫建墙[2008]11号文件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拆除。对在建工程使用新型墙材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队违规销售的企业和购买、使用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治理整顿,实现无擅自建厂、无违规生产、无违规销售使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