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6个法治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推进法治规划,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积极配合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于宣传日当天在春秋广场采取设置宣传点、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就宪法、城乡规划法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受咨询,并给予了热情、耐心而又认真的解答。
通过“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并形成了人人关心宪法、关心城乡规划、支持法治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许昌市城乡规划局 刘星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