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规划局助推鹿邑蓝天工程在行动

时间:2016-08-05 00:00 来源:鹿邑规划局

7月16日,鹿邑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议后,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县规划局详细制定了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成立了规划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担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和一线执法人员对于在建工地实行扬尘控制宣传,对于建筑工地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提醒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心。

县规划局在项目规划上,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对高污染、高耗能、低附加值企业项目不予规划选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环境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对治理技术不成熟、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以及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规划选址、不予定界地块。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县规划局在治理扬尘污染方面,根据工作实际,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控制拆违过程产生扬尘污染为手段,制定《鹿邑县城乡规划局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确保把拆违产生的扬尘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主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对执行重大项目拆迁任务时,着力落实好拆迁项目的抑尘、降尘的措施。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对所拆迁建筑物实行拆前先喷洒一边水,拆中同步洒水、完成拆迁任务后,对落地建筑物再整体上喷洒一遍水。针对拆迁落地建筑物、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设施,保持现场湿润,无明显浮尘。当天或次日必须采取围墙围挡,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此推动拆迁中对扬尘长期有效管理,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稳定。每次拆违前在制订《拆违预案》时,必须加入防止扬尘污染措施,并明确责任,配备洒水等设备,并由监察大队一名副大队长专人负责事先与办事处协调洒水车等具体工作,以确保在拆违过程中能有效实施防止扬尘污染措施。针对拆迁落地建筑物当天或次日必须采取围墙围挡。二是严格执行操作标准。 严格执行《鹿邑县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按其要求不在4级及以上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进行拆违作业。三是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在允许拆违的天气里进行拆违时,严格按照防止扬尘污染的操作规程进行拆违。拆违前必须保证洒水设备正常工作,拆违中要边拆边洒或前拆后洒,以确保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拆违结束后要将拆除现场全部洒一遍水,彻底除尘后,把现场再移交给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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