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市政府三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森伟同志《关于2016年上半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濮阳市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条件的报告》和《关于向银行借款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的报告》等事项。全面贯彻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豫建金管〔2015〕20号)精神,将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自主缴存人符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自主缴存人符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签署《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声明》后,除具体准贷额度计算方法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现有住房维护修缮的年限和额度调整为“十五年以上房产证”和“一次性提取3万元”。原则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在确定额度、选择银行和确定利率等环节上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由中心提出具体操作办法报下一次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这些政策将进一步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下半年,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要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强化归集缴存,更大范围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让新型城镇化中由农民转为市民的人群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资金支持力度;锤炼作风,提供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一步增强持续推动濮阳新一轮赶超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凝聚共识,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再创新境界,造就新辉煌,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