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管局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就道路扬尘治理、渣土车上路运输治理和露天烧烤餐饮业油烟治理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分工,强化了责任落实,城市扬尘治理初见成效。
一、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宣传车、悬挂条幅、宣传册等方式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城市环境保护意识,发动全民对城区扬尘污染进行监管,设立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二、硬手腕,开展城区道路污染综合整治。一是重点对施工现场封闭施工、主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设备、现场物料堆放管理等进行现场督导、现场整改,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施工现场整改不到位的,坚持依法治理、罚教结合,引导施工企业自觉参与到扬尘治理工作中来。二是要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堆放场采取覆盖措施,督促运输单位车辆严格执行封闭运输,按规定时间和线路清运,并保持车容整洁,对超高、超载以及各类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滴、洒、漏”现象的运输车辆进行拦截和处罚。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强化错时值班,对重点工地进行专门盯防,严厉查处不作覆盖运渣、漏渣、撒渣污染道路行为。四是及时打捞河道漂浮物,严禁城区居民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秸秆、杂草和树叶的不良现象,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目前,在在建筑工地门前设置监督岗10个,出入口设置冲洗点10处,
三、不留情,开展城区餐饮夜市、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活动。按照露天烧烤“不整改,一个不留”的原则,引导和教育从事夜市和露天烧烤的市民群众,改油烟烧烤为无烟烧烤,对已经改无烟烧烤炉的商户,确保净化器一定开启,没有更换无烟烧烤炉的商户采取停业整顿,直至更换为止,确保夜市烧烤无油烟。目前,已整改无烟烧烤炉86户。
四、强措施,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增加洒水频次,对重点部位机械清扫队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隐山路、紫气大道西段、207线段、卫真路西延段四条扬尘道路及周边道路,保证白天洒水的基础上,在晚8点、10点半各增加两次夜间洒水和除尘,确保四条道路无扬尘。目前,拥有生活垃圾运输车14辆,粪便吸污运输车3辆,洒水车5辆,道路洗扫车7辆,抑尘车1辆,管道疏通车1辆,电动清扫车1辆,垃圾封闭运输车5辆,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五、施压力,严格追责。如因工作不力和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停职或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