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积金中心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

时间:2016-06-20 00:00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3月份洛阳市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对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具有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在本市有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截止5月底,累计缴存132人,共计42.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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