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施工项目,兰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加强建筑工程前置审核,严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从源头上防止建设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污染等问题;针对建筑渣土运输公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资质行政许可,严格建筑渣土资质审批事项的办理,从源头上防止营运的渣土车在运输建筑渣土时产生抛、撒、遗、漏等问题。
一是针对新建施工工地 。严格按照《兰考县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新建建筑工地必须以全面实施“硬化、冲洗、封闭、覆盖、监控”的“十字方针”,即实施建筑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全封闭,实现施工物料全覆盖,实现建筑工地无死角监控。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加装摄像头作为一件硬性要求,以实现与后期建成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有效对接,为后期实现建筑工地的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二是针对停工施工工地。为防止产生扬尘污染,以实施建筑工地全覆盖为主要管理措施,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实现围挡全封闭,裸露的建筑材料实现苫布或防尘网全覆盖,裸露的泥土实现砂砾或绿化覆盖。 三是针对渣土运输车辆。为防止建筑渣土抛、撒、遗、漏产生扬尘污染,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格准运证的发放;要求所有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加装GPS定位系统;全面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车按要求实施全覆盖的监管。 四是针对施工建设道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严格监管正在开工建设的城市道路施工工程,要求路面堆放的建筑渣土一律实现全覆盖,并定时清扫、洒水压尘,防止扬尘污染。 五是针对拆除项目现场。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少不了房屋拆迁、围墙拆迁等拆除项目,在拆除项目的过程中难免产生建筑垃圾和扬尘飞扬,为实现建设和宜居的齐头并进,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动铲车和翻斗车及时清理拆除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实施洒水降尘。 六是针对建筑渣土消纳场。为解决建筑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消纳的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建设建筑渣土消纳场,并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严格实施出入口路面硬化、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从终端上严控城市扬尘。
为防止以上六类对象产生城市扬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和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和治理的力度。 一是加强巡查。渣土管理一队和二队按照责任分工和管理区域,对责任片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开展不间断巡查,督查队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发送到“综合执法在行动”微信群,以内部督导强化外部治理。 二是责令整改。凡是发现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随意抛洒建筑渣土的、建筑工地建筑物料未实现全覆盖的、不按规定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渣土管理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责令当事人按要求整改,并及时整理施工现场和清理施工路面,防止产生和扩散扬尘污染。 三是加强治理。针对已经产生扬尘污染的路面,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督查队、渣土管理队进行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针对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组织翻斗车及时清运到建筑渣土消纳场;针对已经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约谈工地负责人,告知其责任和义务,明确其不按要求整改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此督促其自查自纠。 四是严格处罚。针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当事人和建设方,渣土管理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针对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联合交警对其车辆进行暂扣;针对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企业,取消其营运资格;针对未实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硬化、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未实施建筑物料全覆盖、车辆冲洗设施设而未用、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施工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其资格年审;针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私自开工建设、从事营运的企业和个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