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委托,就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60328-00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水质监测设备 | 1批 | 292.0 | 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要求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502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16年4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投标地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2楼评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2楼评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8000元。
交付方式:于2016年4月25日下午16:00时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账号并确认到帐(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蓝支行
银行账号:5719072387103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如在2015年7月1日起办理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投标报名时和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3)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本项目全面启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但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须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到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4)采取网上报名的,只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报名。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潜在投标人均可和代理机构联系现场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8705574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叶小凡、陈铁鑫 | 联系人:王晓红、姜潇婷 |
电话:0571-86089780、86686830 | 电话:0571-86486098、86486091 |
| 传真:0571-86438219、88804006 |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1#楼 |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