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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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sd2016-cg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迁

项目联系电话:3857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8号

联系方式:熊局长 13971981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迁 3857108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投标邀请函

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sd2016-cg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台、配套垃圾箱4个

采购内容

数量(台)

预算控制价(万元/台)

合计(万元)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58

58

配套垃圾箱

4

20

80

最高投标限价

138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该项目承接能力、合同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接受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机动车必须依法能够办理上牌免征同时具有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机动车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和税务总局免征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在湖北必须具有常驻特约维修服务机构。

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同一制造商生产。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15天供货,送货到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8号。

六、付款方式:三年内等额支付完毕。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4日(8:3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市地税稽查局旁)

九、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9: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4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市地税稽查局旁)

十二、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3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 年5月3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鄂州市农行东城支行;

账  号:17607201040007206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熊局长      联系电话:1397198103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迁  联系电话:0711—3857108  

十五、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该项目承接能力、合同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接受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3、机动车必须依法能够办理上牌免征同时具有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机动车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和税务总局免征文件;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5、在湖北必须具有常驻特约维修服务机构。 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同一制造商生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市地税稽查局旁)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市地税稽查局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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