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下达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下达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hnjd[2016]07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老政采代【2016】026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98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下达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产品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违约劣迹。
2、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应的资质证书、厂家授权证明及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八、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九、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 9时 30分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十三、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49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379-643530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9-60112836 13937901891
电子邮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