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1723g013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兴宁路道路工程(民族路~凤翼东路)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宁路道路工程(民族路~凤翼东路)施工;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宁县;
2.3资金来源及总投资:财政资金 总投资:约6000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5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洛宁县兴宁路道路(民族路~凤翼东路)道路、排水、电力、弱电、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两份,以上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
3.3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一份,以上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
3.4其他要求:
3.4.1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需提供查询方式;
3.4.2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3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9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2 月 16 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2 月 9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2 月 16 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 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招 标 人: 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宁县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6233329
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
洛宁县兴宁路道路工程(民族路~凤翼东路)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1723g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兴宁路道路工程(民族路~凤翼东路)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宁路道路工程(民族路~凤翼东路)施工;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宁县;
2.3资金来源及总投资:财政资金 总投资:约6000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5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洛宁县兴宁路道路(民族路~凤翼东路)道路、排水、电力、弱电、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两份,以上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
3.3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一份,以上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
3.4其他要求:
3.4.1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需提供查询方式;
3.4.2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3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9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2 月 16 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2 月 9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2 月 16 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 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宁县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6233329
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